台灣(中國)和泰國都不是共同申報標準(CRS)框架的參與者,這是一個普遍的誤解。雖然兩國還沒有確定第一次自動訊息交換的日期,但預計到2019年台灣將到2020年或泰國到2021年會實踐此方案。如果你有這些國家的資產投資,你需要考慮CRS如何影響你的投資組合和財富管理。
台灣(中國)
為了應對全球日益增加的稅收透明度要求,財政部(財政部)發布了CRS法規草案,以便金融機構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並實施2020年上半年首次交換信息。
台灣無法成為經合組織成員,因此無法參與CRS。儘管如此,該國已表示將符合經合組織規定的要求,以避免被視為經合組織非合作稅收管轄區名單中指出的不合規司法管轄區。為了為實施和遵守CRS提供法律依據,財政部將在稅收法中實施兩條新的條款(5-1和46-1),並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簽訂額外的雙邊協議。迄今為止,台灣已與包括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亞和瑞士在內的32個國家簽署雙邊稅收協定。
據台灣立法院透露,預計金融機構將有2018年的CRS實施準備。 一旦最終確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報告的第一階段將涉及新賬戶和預先存在的高價值個人賬戶,餘額為100萬美元及以上,並將於2019年12月31日前傳輸數據。第二階段 報告將涉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預先存在的低價值賬戶,餘額低於100萬美元,並將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數據傳輸。基於這些信息,關鍵日期是讓您的金融資產和賬戶 '合規'並在今年年底之前重新整合,然後金融機構才能確定具有外國納稅人識別號碼的可報告帳戶。
泰國
經過多年的拖延,泰國王國已表示致力於更新其報告標準,以符合CRS的要求,並已採取措施實施該框架。
泰國仍處於實施的早期階段,政府必須制定法律指導泰國金融機構遵守CRS的要求。因此,關於泰國何時開始分享數據的時間尚未確定,但我們預計它將會是2021年或2022年。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在泰國有資產的個人可以承受推遲。
目前,通過與其他國家的稅收協定,泰國可以根據要求提供和交換財務信息。
無論您是在台灣還是泰國或任何其他國家(即AEOI的簽署方)擁有銀行賬戶,並且您不是該國家的納稅居民,通過一系列協議,您的賬戶信息將被發送到您的國家稅權威。將要發送的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出生日期,稅務識別號碼,帳號,報告期結束時的餘額或帳戶關閉時的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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